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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
課程規劃

本所自115學年度起,畢業學分為36學分。學生修畢規定學分,符合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範,並通過口試後,授予藝術管理學碩士學位(Master of Arts Management,M. A. M.)。

整體課程設計著重「學術與實作並重」、「跨科與跨域設計」、「創藝與藝創兼備」、「管理與興創並行」四大特色。

一年級核心必修課程「藝術管理」與「研究方法」,著重培養學生的藝術管理專業知識與研究能力。另於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下學期,分別開設「藝文個案與組織專題一」與「藝文個案與組織專題二」,以移地教學規劃與跨年級協作為實作重點。碩一學生負責移地教學規劃,碩二學生則擔任顧問,提供規劃建議與經驗傳承,透過不同年級的角色分工與合作,培養學生的專案規劃、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,並結合藝文場域觀察,增進對藝文組織及產業運作的認識。

為促進知識活用,培養學生主動學習與跨領域整合能力,本所依據產業實踐脈絡,分列「城鄉創生群」、「展演事業群」、「藝術市場群」、「文創事業群」等四群,提供學生修課建議,兼顧產業實務與應用面向的深度及廣度。學生除依規定修課外,亦可依個人興趣、職涯發展及未來產業趨勢,自主選修跨域課程,拓展專業視野。

在學位成果方面,為回應多元人才培育需求及學生未來職涯發展,採「學術」與「實務」雙軌發展,研究生得選擇撰寫學位論文或專業實務報告,分別對應研究型與實務型人才的培育方向。

此外,本所與本校社會系、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、社會創新研究所簽訂「雙主修碩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」,由雙方各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共同指導教授,並共同辦理學位考試,學生得以共同論文取得雙主修資格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