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規劃
課程規劃
本所畢業學分39學分,學生符合研究生學位考試相關規範,並通過口試後,授予藝術管理學碩士(Master of Arts Management,M. A. M.)。
整體課程設計著重『學術與實作並重』、『跨科與跨域設計』、『創藝與藝創兼備』、『管理與興創並行』四大特色。
一年級核心必修「藝術管理」、「研究方法」,為學生應具備基礎素養之入門課程;二年級上學期的「實習」課程,則以培養實作能力、與藝文產業連結為目標,學生依據個人專長/未來發展,申請至美術館、博物館、畫廊、文化局、藝文中心、表演藝術團隊、基金會等不同的藝文機構及場域實務操作。
為重視知識的活用,培養學生主動學習、跨域且跨界整合能力,再依據產業實踐脈絡給予修課建議,分列『城鄉創生群』、『展演事業群』、『藝術市場群』、『文創事業群』等四群,強化產業實務與應用面向的深度與廣度,學生除了依規定修課外,更可依據興趣、職涯發展及未來產業趨勢,自主學習選修跨域課程。
在學位論文方面,為符合多元人才培育需求,以及增加學生畢業後的就業競爭力,採「學術」與「實務」分流雙軌發展,研究生得以學位論文(研究型人才)或專業實務報告(實務型人才)畢業。
另,本所與本校社會系、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、社會創新研究所簽訂有「雙主修碩士論文共同指導協議」,經雙方各一位專任教師為共同指導教授,共同辦理學位考試,得以共同論文取得雙主修資格畢業。